831事件半周年集會 17歲男生涉縱火提堂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3/02 14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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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今日(2日)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反修例風波未止,有人於上周六(29日)晚上在旺角集會,紀念「831太子站」事件,期間有人燃點雜物堵路,警方於深夜凌晨拘捕17歲男生,控以1項縱火罪。被告今(2日)被押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,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4月27日再訊。辯方投訴指,警方錄取口供時威脅被告,會加控其他控罪,又一度拒絕讓被告接觸律師。

涉案被告為17歲莊姓男生,被控1項縱火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20年3月1日,在旺角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1個垃圾桶。

控方申請案件押後,以待進一步調查,包括翻查閉路電視。被告暫毋須答辯,裁判官押後案件至4月27日再訊,被告保釋申請被拒,須還押候訊。

辯方今向法庭作出投訴,指警方拘捕被告後,在凌晨2時至5時向被告錄取口供,被告在錄口供前曾要求先接觸律師,但遭警方拒絕,辯方又指當時錄取口供的警員脅迫被告,要求被告簽署由警方草擬的供詞,否則會加控其他控罪。

記者:王仁昌